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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全新国标已实施,快看看您家燃气设备是否达标!

发布时间:2025-11-28

新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标准》(GB/T51474-2025),已经批准,自2025年10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进一步强化了燃气用户的安全责任。在条款6.4.4用户日常使用燃气规定,清晰列出了7条用户必须遵守的安全准则。小编这就带大家了解其中的几条,这不仅是新法规的要求,更是保障您和家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安全红线”!请务必逐条了解、牢记于心、严格遵守。

Part.01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的燃具,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者超过使用年限的燃具、连接软管等。

1、选择带有正规合格证的燃气具选用带正规合格证(CCC标志)的灶具、热水器。购买时应选择正规平台购买品牌燃气器具。

2、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产品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直排式热水器等淘汰产品。直排式燃气热水器因排气不畅、空气流通受限,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已被国家明令禁止生产和销售。3、不超期使用燃气具和灶具连接管超期使用的燃气具不仅会增加能耗,还容易引起燃气泄漏、一氧化碳中毒。应定期检查燃气具的出厂日期,确保在使用年限范围内:燃具从售出当日起,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的快速热水器、容积式热水器和采暖热水炉的判废年限应为8年;燃气灶具的判废年限应为8年;金属波纹管的使用年限为8年。

Part.02不得擅自改动燃气管道,不得擅自拆除、改装迁移、安装燃气设施和燃气用具。擅自改动或拆除燃气管道及设施,易造成燃气泄漏;擅自暗埋燃气管道及设施,一旦发生燃气泄漏,难以发现,影响应急处置的时机。

如有改动户内燃气设施的需求,建议委托燃气公司或具备资质的专业人员操作,确保满足《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等文件要求。

Part.03安装燃气计量仪表、阀门及气化器等设施的专用房间内不得有人居住或堆放杂物。在《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中第5.3.3条也有明确规定:“用户燃气管道及附件不得设置在卧室、客房等人员居住和休息的房间”。

在有燃气管道或设施的房间住人,不仅会使安检、维修产生困难,增加火灾风险的同时更是威胁居住者的生命安全。

Part.04严禁使用明火检查泄漏。使用明火检查泄漏,极可能引燃泄漏的燃气,造成爆炸或火灾事故。如需检查燃气是否泄漏,应使用以下三种方法:

✔闻——用鼻子闻(如有臭鸡蛋味则提示可能漏气了)✔看——看燃气表(完全不用气情况下燃气表仍走字)✔涂——涂肥皂水(将皂液涂在燃气表、燃气管、软管、旋塞开关等容易漏气的地方,有气泡变大或被吹散现象则可能出现泄漏)

Part.05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软管,软管应安装牢固,不得超长。燃气软管使用中的常见问题包括使用非燃气专用软管、软管超长、违规穿墙或加装三通接口、软管老化(变硬、发黄、龟裂)、软管与器具接口松动等。

✔请使用金属管波纹管,安装时由专业人员操作。日常使用中禁止拖拽、压弯软管,避免接触高温器具。

Part.06当室内燃气设施或燃气用具异常、燃气泄漏、意外停气时,应及时向燃气供应单位报告,严禁在漏气现场打电话报警或启闭可能产生火花的各类装置。➡立即打开门窗通风换气。➡关闭燃气具开关和燃气表前阀门,杜绝一切火源。➡到室外安全地带拨打燃气公司服务热线说明情况。

切记:在漏气环境中,切勿触动电灯、抽油烟机、排风扇等任何电器开关;切勿使用火柴、打火机等明火检漏、照明;切勿按动门铃;切勿开启任何燃气具开关;请勿在漏气现场拨打手机;最后,切勿吸烟!!

Part.07应配合燃气供应单位对燃气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抢修。燃气公司上门入户安检是法定职责!入户安检是及时发现隐患(如设备老化、私拉乱接、漏气点)的重要机会!

请积极配合燃气公司入户安检工作,及时整改安检中发现的隐患!遇到抢修,请服从现场指挥,理解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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